百科知识
法律行为具体分为那些?
一、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和双方民事法律行为这一分类的标准是民事法律行为所需的意思表示构成。(一)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单方民事法律行为是基于一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即可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二)双方民事法律行为双方民事法律行为是基于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除了法律另有规定以外,单方民事法律行为自行为人独立表达其意思时即可成立,而双方民事法律行为则自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时成立。二、单务民事法律行为和双务民事法律行为这一分类的标准是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构成(一)单务民事法律行为单务民事法律行为是指民事法律行为的一方当事人负有义务,而另一方当事人仅享有权利。比如,赠与行为中的赠与人负有交付赠与物的义务,而受赠人则享有请求赠与人给付赠与物的权利。(二)双务民事法律行为双务民事法律行为则是指民事法律行为的双方当事人均承担义务,也都享有权利,而且,彼此的权利和义务相互关联、互为条件,一方的义务就是另一方的权利。比如买卖合同中出卖人和买受人的权利和义务就是相互对应的。三、有偿民事法律行为和无偿民事法律行为这一分类的标准是民事法律行为的一方当事人承担义务是否要求对方给付对价。(一)有偿民事法律行为有偿民事法律行为是一方当事人承担某项民事义务而要求对方当事人给付对价(报酬)的法律行为,比如买卖合同就是典型的有偿民事法律行为。(二)无偿民事法律行为无偿民事法律行为则指一方当事人承担某项民事义务而不要求对方当事人给予对价的法律行为。它以赠与为代表。四、诺成性民事法律行为和实践性民事法律行为这一分类的标准是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是否以交付实物为条件。(一)诺性性民事法律行为诺成性民事法律行为是指仅以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告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大多数民事法律行为都是诺成性的。如买卖、承揽、租赁等。(二)实践性民事法律行为实践性民事法律行为则是指不仅要求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且要交付实物才能成立的法律行为。又称要物民事法律行为,比如赠与、借贷等行为。其中,交付实物的行为是此类民事法律行为成立的条件。五、要式民事法律行为和不要式民事法律行为这一分类标准是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是否必须采用特定形式。(一)要式民事法律行为要式民事法律行为是指必须采用某种特定的形式才能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正如民法通则第56条规定的:“法律规定用特定形式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比如,根据我国《担保法》的规定,保证合同、质押合同均应采用书面形式,而抵押合同则不仅要用书面形式,而且要向法定登记机关办理抵押登记。(二)不要式民事法律行为不要式民事法律行为是指法律没有规定特定形式而允许当事人选择约定形式的民事法律行为。
其他文章
- 申报残保金时提示上年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小于社会平均工资50% 这个有风险吗
- 紧急求助一下:报税的那个电脑开不了机了,在新的电脑里下载了报税软件可以把原来报过的内容带过来吗?如何操作?谢谢
- 增值税申报表的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是不是就是我们的营业收入,不算营业外收入把,
- 股东减资用不用考虑未分配利润?
- 用于职工集体福利取得的进项税,怎么入账呢,还是进到进项税吗,具体会计科目怎么做呢
- 请问金蝶云星空版 如何按供应商查明细账
- 独立核算的分公司,总公司可以一起核算所得税吗?
- 一般纳税人清包工可以开3%专票不可以开普票是吗?简易计税的只能开普票是吗?
- 本期如果有在外地预交的税款,增值税申报的时候怎么申报?
- 开办费用要在营业前结转?还是下个月结转
- 计提工会经费计入什么科目呀?问了两个给了两种答案。
- 坏账准备计提的 信用减值准备属于什么科目, 借贷方向代表增加还是减少
- 资产负债表上应付账款为负数,预收账款为正数,这两个表示什么意思?
- 餐饮行业印花税是怎么核定的,税率是多少?
- 你好!行业协会会员费收入属免税收入吗
- 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的区别是什么?
- 企业给员工发的过节费,做账怎么处理合适,这个也需要缴税吧
- 建筑类,成本 人工 费用 利润比例分别是多少啊?
- 你们好,请问下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文件怎么下载?在电子税务局网站里
- 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模式计量是如何确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