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科知识

当前位置: 首页 > 百科知识

百科知识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15年度广东省 “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的通知

网络转载 2024-03-15 08:59:40

所有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宣传活动,引导企业加强合同和信用管理,促进我市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根据《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宣传活动规则》和《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2015年在广东省开展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宣传活动的通知》(粤工商字[2016]2号),现将2015年推出

一、申请条件

申请参加2015年广东省“重合同、守信用”企业宣传活动的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取得营业执照并营业满一年;

(二)有专门的合同管理制度;

(3)能够全面、切实履行合同,合同履约率达到100%,但不可抗力、对方违约或双方终止协议除外。

(4)无重大违法经营活动记录,企业未被列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经营异常清单或重大违法企业清单”、“深圳征信网-经营异常清单”;

(五)约定由宣传监管机构在重合同、重信用的宣传平台上公布企业年度合同签订及履行情况、总产值或销售额。

二。申请企业应提交的材料

(1)《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宣传活动申请表》(申请表应提交省局或我局委托的相关行业协会(商会)签署推荐意见(我局委托的行业协会(商会)名单及联系方式见附件,请参见省局委托的“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宣传系统”最新信息栏的通知),各协会会员企业直接提交。行业属性不明确的企业可以选择我局委托的、自愿接受非会员申请的行业协会(商会)之一,由协会(商会)签署推荐意见后报我局。附件清单中标明接受非会员单位申请的行业协会(商会);

(二)加盖申请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参加上一年度公示的企业,提交上一年度《企业守合同、守信用公示证》复印件;

(4)深圳市企业信用信息中心出具的企业信用基本信息原始报告;

三.活动安排

(1)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3月15日止,接受企业申请。申请公示的企业应登录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公示系统”(以下简称“守合同重信用公示系统”),在网上填写企业公示申请书,下载并打印《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申请表》一式两份,并提交相关书面材料。连续申请参加年度公示的企业,必须附上《重合同守信用企业公示证》复印件(“网上申请操作指南”见“关于重要性的公示制度——最新消息”)。网上申请后,所有书面申请材料必须提交给签署意见的行业协会。符合公示条件的,行业协会(商会)将签署推荐意见,并于2016年3月15日前将推荐企业名单及申请书等材料一并报送我局。我局不受理企业单独提交的申请材料;

(2)2016年6月1日,我局将对符合广东省“尊重重要性公示制度”公示条件的申请企业进行统一公示。

1.新公示的企业需要制作证书或者连续公示的企业需要变更证书的,必须在提交申请材料的同时提交制作公示证书的申请,否则局方不予补发公示证书;

2.对于持续公示的企业,由签署推荐书的行业协会(商会)收集遵守合同、看重信用的企业的公示证书原件,然后提交我局在企业公示证书上加盖年度公示印章;

3.新公示的企业可根据自身需要选择制作牌匾(规格和内容由省局统一制定。具体可参考省局的守合同重信用网上公示系统)。人工费用由企业自行承担,不收取其他费用。除非企业自愿申请,否则禁止协会收费制作牌匾。

(3)通过年度公示的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应于2016年10月31日前将上半年的合同签订履约数据录入“守合同重信用公示系统”,未按时录入数据的企业将被取消次年参加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的资格。

四.注意事项

(1)请关注广东红盾信息网(网站:www.szmqs.gov.cn)和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网站:www.szmqs.gov.cn)发布的关于企业重合同守信用宣传活动的通知和最新消息。

(2)请申请企业登录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红盾信息网,从“办公服务大厅”栏进入“首中公示系统”填写相关信息。

(3)申请企业必须如实填写相关资料。凡弄虚作假骗取“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宣传的,将被取消参加全国“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宣传活动的资格,并在媒体上曝光。

(4)除证书制作费用直接交给我局委托的制证企业外,不委托企业收取任何费用,严禁各行业协会增加企业负担和变相收取“搭便车”费、强行招聘会等费用。上述违法行为经企业举报并经我局核实的,取消当年委托资格,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委托在广东省开展“重合同守信用企业”宣传活动的宣传、发起和推荐工作。相关行业协会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好宣传推介活动,接受宣传企业的监督。

特此通知。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6年1月13日

上一篇:上海社保查询,上海个人社保账户余额查询网址
下一篇:品牌商标衣服(衣服品牌logo大全)